《我嫁入豪门的真实生活》
《我嫁入豪门的真实生活》(网络转载)
一 我妈的梦
一个人如果二十岁不Beauty、三十岁时不Healthy、四十岁时没Money、五十岁时仍Donkey,就要永远和生命中最美丽的事情说Bye-bye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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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方有句名言:一个人如果二十岁不Beauty、三十岁时不Healthy、四十岁时没Money、五十岁时仍Donkey,就要永远和生命中最美丽的事情说Bye-bye了。
这句话是我妈第一次告诉我的,当时我只有十五岁。
我妈是纯正的上海人,就是那种可以吃酱油拌饭也要穿得光鲜体面的典型上海小市民。她早年失去父母,不得不来北京投奔了她的姨妈。北京高干遍地都是,诱惑力很大,她是一心想嫁个高干公子的,无奈命中没有荣华富贵,等成了三十岁的老姑娘还是两手空空,不得不嫁给了我爸,一个普普通通、老老实实的外科医生。
上海人琐碎得很,这是被公认的。上海女人唠叨起来真是百屈不挠,起码我妈是这样的。对于她的唠叨,我和我爸早就缴械投降了。
为了把她自己未竞的嫁人理想移植到我身上,她磨薄了一对美丽的嘴唇。是的,她美丽,公认的美丽,美得神秘、幽深。我十五岁时跟她一块儿上街,两个人还总是被误认为是姐妹。她也承认我美,但总是不很满意,说我美得媚艳不足、实诚有余。她还埋怨我爸把她的美丽基因给掺和坏了,使我的美丽有了争议。
我爸是医生,我儿时的理想当然也是做一名医生。但我妈不允许,一定要我艺术,音乐、舞蹈、美术选一样。她说她之所以没嫁成高干公子,就因为职业是护士,缺乏艺术细胞。她说女孩子一有艺术细胞,看起来就洋气了,不然,再漂亮总觉得少点儿什么。她可以说出几个高干公子的真名实姓,他们娶的全是艺术系毕业的尖子生。
音乐、舞蹈和美术这三样,我比较喜欢音乐,但我妈希望我学舞蹈。她说我脸蛋有了,学了舞蹈,肢体语言也会变得有品位,以后嫁入豪门,会经常跟丈夫出席大场面,手脚放不对地方是万万不行的。我妈文化不高,四十岁才当上护士长,竟会说“肢体语言”四个字!看来人对某方面有兴趣、有追求,真是潜力无穷。如果社会上允许开设什么“嫁女培训班”,我妈准能做得最出色。
在我爸的大力协助下,我终于成功地选择了音乐。
我妈不要我唱歌,要我学钢琴。她说豪门的家规很严,绝对不允许媳妇单枪匹马在社会上抛头露面。学了唱歌,不能上舞台,等于白学。再说了,豪门公子哥儿那么多,有几个娶歌星影星的?他们喜欢玩弄歌星影星才是真的,包一夜几百万,玩过就扔了。为什么?中国人从来都看不起戏子。学钢琴音乐素养高,嫁入豪门后,偶尔还可以在大型聚会上露一手,给婆家争光。平时在家寂寞,也可以弹几曲自娱。
于是,我就选择了学钢琴。
从五岁开始,我就接触钢琴了。上初中之后,我妈加大了力度,给我找了个音乐系教授。虽然费用不菲,但他收下的学生将来上音乐学院是没问题的。非常庆幸的是,教授听我弹了一支曲子就同意收我了。每周日去他家学琴一次,每次学习一个半小时。
在学琴之余,我妈还让我上了私人办的舞蹈学习班,也是一周上一次课。
每次上钢琴和舞蹈课,我妈都带我去,在旁边看着我,直到下课。——上海人的钱不是好赚的,花钱精打细算,一定要花得值。她跟我一块儿上课,一是监督老师,二是监督我。
我妈的确是个活络人,如果她如愿嫁给高干公子,很可能变成一个出色的外交家。从小到大,我的每一个老师都喜欢我妈,因为她总能花最少钱,干出最漂亮的事。我的艺术老师都吃过我妈做的上海菜。那时候,大家的物质生活还不算富裕。我妈每次回上海,都会带回各种实惠的上海特产,派送给她认为对我有用的老师们。
- #21 暖月 发表评论于:2006-5-25 13:13
- 还有了吗?故事好象还没完呢?
楼主请继续贴啊~超级期待
- #22 zjdqcb 发表评论于:2006-5-25 15:35
- 接下来的日子过得恍恍惚惚,我的魂好像已被摘走了。痛,不凶猛,却绵绵不绝。分手的结果早已盘踞在意识里了,水落石出之后,只是用血肉慢慢消化它。
21
迎来了一个个日子,又送走了一个个日子。我依旧像先前那样对梦辰朝思暮想,却不似
先前那样浮躁了,不总是希望与他见面,不总是分分秒秒等待着他了。爱,已经在我心里沉潜。这,也许才是至高的境界。白娘子和许仙,林黛玉和贾宝玉,七仙女和董永……哪一对像凡人一样白头偕老了呢?高中时候,我也曾附庸风雅地看过文艺美学之类的书籍,现在才真的明白了,那些深深打动人心的爱情故事,为什么总是悲剧而不是喜剧!梦辰对于我来说,已经不存在了,可他给我留下的,将是一辈子也无法忘记的幸福和忧伤。
北京的海棠花开败了,更加浓郁的绿色占领了这个世界,慰藉着在这个春天寂寞伤心的人。我家对面楼上的三楼住着一个退休医生,老鳏夫,是个邓丽君的忠实拥趸。每到夜里九点钟,可能看完一集电视剧,他就开始放邓的歌曲,喇叭开得大大的。院子里的人都是一个单位的,知道他的精神不大好,也没几年寿限了,就没人去制止他。今年春天的雨特别多,总是能听到那首揪人心肺的《泪的小雨》:“分不清是泪是雨,泪和雨忆起了你。忆起你雨中分离,泪珠儿洒满地。哭泣,你哭泣为了分离;分离,分离后再相见不易……”莫非这春天的绵绵阴雨,也让精神混沌的老鳏夫想起了夭折的爱情?每个人都有爱的权利,即便极其平凡。爱的深刻与否,不在于当事者的财富地位和美貌,而在于你对所爱的人付出的真诚有多少。
六月上旬的一天中午,我收到了梦辰托司机送来的一封信。虽然照例没敢在学校拆开,我也已经预料到这封信肯定不是火,而是灰!直到晚上临睡前,我才用剪刀小心翼翼地把信封剪开。这回的纸张是普通的便笺,两页,上面的字迹比起上封信的签名来,显得零乱多了,是用黑色墨水笔写成的:
爱爱:
作为一个什么都明白了的中年人,我郑重向你道歉,求你宽恕。我的苦是自作自受,不值得同情。你的苦却是我一手造成的,我觉得自己这回成了个罪人!不给你写信,应该是最好的处理方式。但是,不写成这封信,我的脚实在无法迈离北京!看到这里,可能你已经意识到了,我已经做了个彻底的懦夫,远远地逃走了。事情已发展到这种地步,我也必须做个懦夫了!毕竟我是个什么都明白了的中年人,如果我不这么做,不光会受到你父母的轻视,也会受到社会道德的谴责!
你肯定会怨我,这样还好!我最怕的就是你沉默不语,把所有的苦都埋在心里,伤了你的身体。你肯定会在心里质问我,既然爱你,为什么不离婚?为什么不把你堂堂正正娶回家?我当然也很清楚,离婚就是对你最好的交代,是我爱你的最有力的证明。但是,这辈子我可能没有这个机会了!你还小,可能还理解不了婚姻对我来说意味着什么……她家与我家门当户对。我是家中长子,与名门闺秀联姻、强强结盟几乎是必需的,至于两个人有没有爱情倒在其次。豪门子女大都深知这一点,婚姻一般受命于父母,不敢有怨言。举个例子来说吧,邓丽君当年与豪门公子郭孔丞非常相爱,但是郭的长辈要求邓嫁入豪门之后,必须告别舞台,并不得与圈子里的人来往。按照一般人的想法,邓与郭都有足够的钱,既然相爱,难道就不能无视家庭的反对,双双私奔吗?但是没有,他们生生被一股适于豪门的巨大力量分开了。说白了,豪门婚姻是结给外人看的,是一种商业联盟。夫妻可以一辈子同床异梦,却不能轻易将婚姻打碎。一旦打碎,就表明家庭力量削弱,凝聚力松散,不光门楣无光,还可能招引对手乘虚而入……
既然不能将你名媒正娶,我当然已无颜继续留在北京,不然我会每时每刻受折磨,失控的时候可能还会去找你!我是个中年人,理应控制整个局面。你妈妈那天说的话已相当不好听,我承认自己也不是个勇猛的男人。我不能叫你妈妈看轻我,当然,最重要的,我不能影响你的将来。你的人生才刚刚开始,我没有权利让你深陷在这次必定夭折的感情里。你就是我心中的一朵海棠花,在我的庭院里,静静地开,静静地落。让我默默欣赏,默默回忆,足矣。以这样的轨迹走下去,你将来应该能嫁个不会缺你吃穿的丈夫。嫁人之后,尽快生上一两孩子,就不会再有那么多愁苦了。你是个好女孩,总是小心翼翼,在我面前,总是怕说错什么,做错什么。这,我都感觉得一清二楚。我相信,你以后无论嫁给谁,都会是个好妻子。在此,我也祝福那个能最终娶到你的人。
被你妈妈还回来的钻石项链,我会一直好好保存着的。现在交给你,对你来说只能是一个负担,你甚至没有合适的地盘放置它。就让我做个梦吧,希望在不打搅你的生活的前提下,这辈子还有机会亲手把它戴在你的脖子上(注意,是在绝对不打搅你的生活的情况下)。
看完这封信,你一定要把它烧掉。一是怕被你妈妈发现,误认为我是个还在纠缠你的无赖。那样她会为你感到不值,也会使她更加难过。二是毁灭我的一切线索,彻底忘记我,开
始新生活。
梦辰 即日
看到最后,我又不争气地流泪了。“看完这封信,你一定要把它烧掉”,这串字在我的泪光里渐渐虚化,化成了一团灰色。我舍不得把它烧掉,对于一个十九岁的少女来说,初恋情人的一点一滴都是最珍贵的,更何况我和梦辰是被迫分离的。可是,我知道留着这封信意味着什么,我甚至没有一块属于自己的秘密地方存放它。正像信里写的,我也怕被我妈再次发现,也怕我妈会看轻梦辰!
等到爸妈都睡下了,我才悄悄走进客厅,拿了爸的打火机,又回到房间,关紧门,把信烧了。躺在床上,我没有再流泪,虽然我的心非常非常疼。这是早已料定的结果,我没有得到梦辰的人,但我知道他的心安安静静地躺在我心里。人生在世,也许等待我的,还有很多很多的不圆满,这是强求不来的。但是,他能让我感到他是真爱我的,这已经够了……
- #23 zjdqcb 发表评论于:2006-5-25 15:3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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接下来的日子过得恍恍惚惚,我的魂好像已被摘走了。痛,不凶猛,却绵绵不绝。分手的结果早已盘踞在意识里了,水落石出之后,只是用血肉慢慢消化它。期末复习根本无法集中精力,虽然各科成绩都过了关,但不理想。
七月下旬的一天下午,我放假在家,意外地接到了天韵的电话。
“我女儿今天满月!长得粉嫩、漂亮得很,你不来看看她可不行!”她没提梦辰,好像刚出生的女儿让她忘记了一切。她不是装的,看来孩子对于女人来说分量真重。
“我请你来我这里吃晚饭,看看孩子!”她很平静,也很幸福。
我当然是希望看看她和孩子的,怀胎十月无爱人陪伴,寂寞可想而知。可是,我有些害怕在她的住处碰上梦辰,也害怕碰上她那一大家子人。不管怎么说,她家也算有钱人家,即便梦辰不在,也一定会大张旗鼓为孩子庆祝满月。
天韵好像猜出了我的心思,忙说:“我这里除了几个保姆之外没别人。家人中午在一块儿吃过饭了。”
我有心问问梦辰在不在,却没敢问出来。
最后,她说:“爱爱,你是个学生,千万别破费给孩子买什么东西呀。我就是想见见你,说说话,如果要你破费,那我宁愿不见你还好。”
既然是去看孩子的,总不能空着手去。我把事情跟我妈说了,向她讨个主意。
我妈想了想,对我说:“我在王府井一家商场里看见过一个小拨浪鼓,很漂亮,镶银的,不到一百块钱。天韵什么都不缺,送个有意思的小礼物还妥当些。”
我赶紧搭车跑到王府井,找了一个多小时,才买到了。临去天韵家时,我妈又交代我说:“如果碰上姓李的,不要理他,不能再给他机会,特别是在天韵面前!你就跟天韵说几句祝福话,看看孩子,就赶快回来。如果姓李的不在,你可以跟天韵吃晚饭。”
天韵的住处离我家比较远,坐公共汽车花的车票钱比坐出租车少不了多少,加上天热,坐出租车会舒服一些。现在回想起这些,好像已经是很遥远的事了。但在当时,我花钱总是会这么算计的。读书时花的是父母辛苦挣来的钱,当然舍不得。
奇怪的是,从某一天起,我的钱开始多得花不完用不尽,却不再把“钱”这个东西当回事了。我从来都不是个拜金主义者,虽然从小被我妈灌输了嫁入豪门的思想。也许我生性就是个重感情、轻物质的人吧?我的食欲一直不强,吃不了多少东西,所以山珍海味在我看来,跟我妈做的家常菜差不了多少。我对衣服的要求只是大方雅致,并不是个特别追求时尚的人。即便后来钱随便花,我也没像某些豪门中的女人,把去巴黎挑选四季时装当做人生理想,把参加宴会该怎么穿戴当成工作。熟悉世界名牌的女人可能会知道这句话:找不到适合服装,就穿CHANEL套装,可能不出彩,但不会有错。我是个最害怕被衣服歪曲或者夸张了性情的人,所以买的最多的就是CHANEL,相对喜欢它的蕾丝、珍珠等女性化装饰。我承认不是个精于打扮的女人。未婚时候,印象中夏天总是穿浅色连衣裙,婚后则比较多地穿套装。相比于自己的身体,我更关注自己的心。这一点跟出身阶层没有什么关系。上流社会有交际花,平民社会也有狐狸精。
相比之下,现在我妈的衣服倒比我的多好些。反正也能买得起了,她什么牌子的衣服都想穿穿,像是在报复年轻时的清贫。是的,我没有我妈漂亮,这是一句实话。我婚后我妈已经年逾五旬,还是那么美丽,脸上身上没有一处因上了年纪而令人看不顺眼的地方。每每看着她,我总是困惑自己到了五十岁上会是个什么样子。毕竟她是我妈,我从不嫉妒她长得比我美,我一直为自己有个这么美丽的妈妈而骄傲。后来我嫁的人容貌不是那么好,我每次怀孕,我妈都非常害怕我生女儿。她希望我生儿子,儿子一般会遗传妈妈的长相。她还开玩笑
说,她不希望外孙女比女儿还要不漂亮,那样的话,祖孙三人一块出门她会感到没面子。
天韵居住的四合院小巧玲珑,院子里种着一棵桃树,累累果实已经成熟,地上还落了三五个,非常惹人欢喜。北京的这个时节,正是桃子成熟时,市场价格很便宜。可能天韵舍不得摘下这些桃子吃,为的是用作欣赏。
正房是个客厅,一个三十来岁的保姆抱着个婴儿用奶瓶喂奶,穿着浅蓝色家常裙子的天韵正朝门外张望。看到我之后,她慌忙跑出来迎接。
她家里这样的氛围给我个直觉:梦辰不在。我的心一下子放下了。梦辰是我心中新鲜的伤口!从我内心来讲,是不愿意看见天韵和她的孩子的,她们对于我的伤口来说,无疑是一把盐!但是,人活在这个世界上,起码的人情世故又不能不通。
一个刚满月的小女孩,正在用力地吸着奶嘴,吃得真欢。她穿着粉红色的棉布小衣服,小脸也是粉红的,皮肤透明,额头的小血管都看得真切。看见她的第一眼,我心里就开始拿她跟梦辰比较,尽管小孩子的五官还没长开,跟梦辰还真有些神似。血缘真是个神奇的东西。
我由衷地对天韵说:“真像她爸爸。”
天韵听罢,满足地笑了,并郑重地对我表示感谢。
虽然这五个字对我来说像锋利的刀子,我也不应该吝啬这句让她舒心的话。在俗人眼中,天韵比我更可怜,尽管她为他生了个孩子。
孩子吃完了奶,天韵就把她抱过来,递给我。我吓得不敢抱,天韵笑我胆小,让我像她那样用一只胳膊托住孩子的背,让孩子偎在胸前,孩子太小,骨头软。
我战战兢兢抱着孩子时,天韵拿起我买的小拨浪鼓,摇了几摇,又轻抚她的小脸说:“宝宝,这是你的爱爱阿姨,给你买的小拨浪鼓,摇一摇,好听吗……”
母亲跟孩子总有说不完的话,不管她的孩子多大年龄。此刻的天韵是这么的爱孩子,对我也是这么的亲密。她早已看出我跟梦辰有千丝万缕的联系,不可能一朝忘个干净。可是,在她明快的表情里,我却找不到一丝暧昧。也许这是母性使然,一个女孩做了母亲,青涩时代的芥蒂还算什么呢?
——几年之后,当我抱着自己的孩子,再想起当年的天韵,心里就变得特别的熨帖。爱情没有对与错,而天韵肯定一辈子都会做个好母亲的,天底下的母亲都是善良慈爱的!将男女之爱放在无私深邃的母爱面前,不过是轻如飞絮吧?我有了孩子之后,忽然感到心胸宽广了很多。虽然天韵跟我爱的是同一个人,我的心却从此再没排斥过她。
吃饱的孩子很快疲倦了,睡着了。
天韵叫厨房里的两个保姆摆晚饭。很精致的四个家常小菜:虾仁玉米,红烧鲤鱼,马蹄闷鸭,烧青菜。汤有两个,天韵叫我吃虫草鸽子汤,她自己吃猪脚木瓜汤。木瓜黄黄的,切成方块,猪脚汤熬得白白的,看上去味道不错。
“我很爱喝虫草鸽汤,但孩子一直不够奶吃。有个保姆老家是广东的,说一般人家的女人生孩子,都喝猪脚木瓜汤,我改换了一下,有点效果,但效果不大。”天韵解释道。
天韵哺乳期不能喝酒,保姆就给我倒了一杯红酒。我没有酒瘾,只是象征性地啜上几口。谈话一直在外围绕,两个人都在回避谈起梦辰,但梦辰又是两个人都非常想谈的话题!
吃到一半时候,还是我先把窗纸挑开了:“他……见过孩子了吧?”
天韵的眼神一下子变暗了,低声说:“没有。不过孩子出生之后,他给我打过电话。嗯,还把他的名字告诉了我!”她说到这句话时显然有些激动。
我差一点儿问出来——他是叫梦辰吧?幸好又及时咽了回去。我有些尴尬,忙说:“他应该回来看看孩子的,女人生孩子很辛苦。”
天韵放下筷子,拿起一片纸巾揩了揩嘴唇。“他忙。来不来看孩子我也不大在乎了,反正孩子是他的。他还答应给孩子起名字。”
“你很爱他吧……”
“……怎么说呢?他对我一直没有年轻人那种激情,我对他也是。我们在美国一个华人聚会上认识,很随意,不浪漫。是我先对他说想跟着他一辈子的,他说他不能跟我结婚,并劝我最好不要孩子,以免日后想摆脱时牵挂太多。我硬是怀孕了,他也没有极力反对……可能我的情感比较独立,在他之前也交过不少男朋友。遇到他之后就觉得倦了,想靠岸了。不
过有一点不能否认,我喜欢成功男人,跟着他们可以一辈子无忧无虑。可能外人大都觉得我过得很苦,我自己并没觉得苦。什么样的爱情能持续一辈子呢?特别是生过孩子,嫁与不嫁对我来说没什么不同了。孩子是他的,他就是三年五年不来看我,总会牵挂着孩子,跑不了的!”
天韵对婚姻的观点与我妈恰恰相反。也许我的骨子里更传统,还是倾向于拥有一纸婚书。我不是个特别独立的人,而丈夫总比情人要可靠得多。于是,对于天韵的这番谈话,我没有发表意见。
天韵又往我碗里添了一勺汤,忽然异常清晰地说:“你们是有感觉的,至于感情多深我不大清楚。我想问问你,如果没有什么阻力,你会像我一样为他生个孩子、把一生都用来等他吗?”
我几乎想也没想,嘴里就嘣出了这样两个字:“不能!”
我低下头,很轻易地又陷入矛盾之中。没有保障的爱情本来就让我感到动荡不安,怎么能把一个无辜的孩子再推进这种动荡里?虽然爱情还在惯性地持续着,我还在幻想梦辰出现,幻想能与他远走高飞。但是,远走高飞之后又是什么?这又总让我心里没底。
天韵意味深长地沉吟了一声,对我说:“既然这样,那你还是彻底忘记他吧,找个能结婚的人好。非凡的爱情是需要胆略的,你的性格太柔弱,玩不起有花样的。”
- #24 zjdqcb 发表评论于:2006-5-25 15:3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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接下来的日子,我过得很消沉。每每爸妈不在家,我就玩命弹琴。我确认自己已经走上了一条忘却之路,也相信日子这么过下去,梦辰将会在我心里慢慢沉淀。生离死别尚且能被岁月平复,何况是一场破碎的初恋呢?
8月上旬的一天上午,下着小雨,爸妈都去上班了,我一个人在家中实在感到憋闷,就去了一趟新华书店。中午则去医院找我妈,跟她一块儿吃了午饭。
从我妈的医院出来,正值午后。小雨已经变成了微雨,还在不急不忙地下,北京的暑气被消散了好多。我忽然想起了北池子大街,这个时节,国槐花不知开得多么繁盛了!我必须去那条街上走一走!心里也是非常清醒的,明明知道去了只有坏处没有好处。当然不会那么赶巧碰上梦辰,但对于忘记他这项工作来说,显然极具破坏性。可是,就像人家说的,冥冥之中就像有一只巨手,在背后推着我,想转身都不可能。
紫禁城城高池阔,北池子大街是紧挨着紫禁城的一条幽僻街巷。这是一条典型的北京街道,两旁的房屋都是青灰色的,在金瓦红墙的紫禁城下显得温存而柔顺。它为何如此幽静?中午时分总是鲜有车辆经过?可能是因为这条街上没有商业味道吧?连一个小卖部也没有。
天空仍是阴沉沉的,北池子大街地面上的雨水还没有干透,密密麻麻地落满了国槐花瓣。抬头望去,大街两旁高达数十米的国槐树形成了两道翠绿的屏障,每棵树都顶着硕大的翠绿与淡黄交错的冠。直到今天,现在我还记得那天穿的衣服,一条粉白色的短袖连衣裙,稍微夸张的娃娃领,领边上镶着不易察觉的小花边。脚上是一双白色的高跟凉鞋。我很爱白颜色的鞋子,后来去到南方生活,白鞋子显得更适合,更漂亮。高大的国槐在稍嫌灰暗的色调里,显得更加挺拔而孤傲。挺拔和孤傲应该是属于阳刚的,却是我的至爱。尽管在别人眼里,我纤细而沉默,阴柔的成分居多。来回走了两趟,我的双脚还是不由自主地把我带到了XX胡同。我想梦辰,实在太想梦辰了,我希望奇迹出现,能在这个古老幽静的胡同里碰上他。
可是,快要走到梦辰的四合院门口了,胡同里还是只有我一个人。是啊,天下的机缘怎么可能都叫我碰上呢?我跟梦辰的缘分已尽,真真切切地过去了。这么想着,我的脚步反而不那么怯懦了。四合院的大门紧闭着,里面寂静无声,似乎整个世界都寂静无声。我断定里面没有人,起码没有主人。我站在门前,望着相对于华贵的朱漆大门显得有些朴拙的两只铜制门环,目光渐渐失去焦点,脑子里的思维也渐渐发散开来……
我没有撑伞,门前的一棵国槐树亦是繁华满枝,每每有夹裹着微雨的凉风吹过,花瓣就会雨一样落个满身。国槐花不是洋槐花,不少人会对它产生误会。国槐花的香气没有洋槐花的浓郁,花儿呈淡黄色,没有洋槐花的洁白,花瓣也不比洋槐花的大而饱满。它的单薄和暗淡就像我的青春,在不为人知的时空里独自憔悴……
不知过了多久,身后有轻微的刹车声。我心里一惊,尴尬地转过身,发现一辆香槟色的
轿车已经在我面前停下。
凭借我当时少得可怜的名车知识,我只能认出这辆车的牌子是宝马。众所周知,奔驰也是名车。奔驰与宝马有何显著区别呢?奔驰无疑是身份与地位的象征,可能国人眼中最好的车子就是奔驰了。开奔驰的男人,会被人们看做是成功男人,被人艳羡和尊重。并且,在奔驰车的广告中,人们也能强烈地感觉到厂家的理念。而宝马似乎是专给爱车人造的,开起来有得意、过瘾和刺激的感觉,可以充分享受驾驶的乐趣。也许这就是奔驰的主人常设司机,而宝马的驾驶员常是主人自己的缘故吧?
由于天色暗,我看不清车窗里的人是谁。我真怕里面坐着梦辰!我害怕把这样幽怨的寻觅暴露给他,尽管关在屋子里我可以为他痛哭不止。我几乎是下意识地迈开脚步,准备从这个门前逃走。然而,这个胡同里实在太幽静了,连个遮挡视线的人影也没有。还没走两步,车里的人就下来了。
他看上去不到六十岁,眉宇间流露出一缕英气,这缕英气支撑着他,显得很年轻。很快,我的脑子里出现了梦辰的影像,面前的这个男人与梦辰的气质是不同的。梦辰身上洋溢着的是沉静和儒雅,让他显得比面前这个年龄更大的男人还老成。
这个男人中等身材,偏瘦,皮肤红润,脸上及手上都没有这个年龄层的人常有的“老人斑”。他的整张脸看上去当然不如梦辰的舒服,但是也不让人反感。老,总是与丑联系在一起,老而不丑是所有上年纪人的追求。是的,他一点也谈不上丑,挺耐看的。浅蓝色短袖T恤和茧白色的休闲长裤,倒使他显得比梦辰更有活力。何况,他是从车子的驾驶座上下来的,爱车的人总是活力充沛的。
他已经站在了我的面前,我当然不好再硬着头皮逃跑,就木偶般地站住了。
“这位小姐,你是来找梦辰的吧?我们梦辰总能吸引到最优秀的女孩子!”他的口音可不是梦辰的北京腔,带有典型广东口音的普通话。
我不禁一惊:“梦辰?你知道他?”
“哈哈!当然,岂止知道?你想打听他什么吧?我会知无不言!”他的口齿竟这么伶俐,还有些幽默味道。
我意识到自己失了口,忙撒了一句谎:“不好意思,谢谢你。我不认识梦辰!”
他轻轻摇摇头,咄咄逼人地说:“不会吧?不认识梦辰怎么会站在这个门前若有所思?”
我真没想到他会说出这样的话,忙搪塞道:“只是太喜欢这个四合院了,就停下来看看。”
“真的吗?你真的很喜欢这个四合院?”
我有些疑惑地看着他,不知道他为什么对这个问题感兴趣。于是就郑重地点点头道:“确实,我很喜欢。”
“很好!你真的喜欢,我可以把它送给你!”
北池子大街有很多四合院,其中像这个一进式带有一片花园的并不是绝无仅有,有的甚至还带有小池塘和地下室,价位每平方超过万元。这个四合院面积不算很大,大约有500平方左右,很关键的一点,它是独门独户,旁边又没有高层建筑,院内情景不会被他人一览无余。再加上高品质的装修,买下来的时价恐怕要上千万人民币。——这绝对不是一般人可以奢望的,随便就许诺送这么贵重礼物的人,需要有多大的身家做底子呀。并且,我对于他来说,不过是个陌生的女孩子。虽然我真心喜欢这个四合院是前提,但再有钱的人,也不会这么轻易就把钱往外撒吧?也许这个四合院对于他来说,就相当于一支冰淇淋对一个普通人的价值?如果一个可爱的女孩说,我很喜欢吃冰淇淋,一般人都会随手买上一支,满足自己的施舍欲?当年我还没有钱,根本想不通!千万人民币是个什么样的概念啊,我简直想都想不出来。于是,我开始有些怕他,怕他是想用这座四合院开路,高调追求我。再说,我怎么能接受他的馈赠?我甚至连他是谁还不知道!
于是,我竭力使自己从惊愕中平静下来,对他说:“希望这是个玩笑。一是我们素不相识,二来我也不会接受无缘无故的礼物。”
“如果是梦辰要送给你这个四合院,你会接受吗?如果可以,我会让他代我送给你。”
“我不是说过我不认识梦……辰吗?”
就在这时候,四合院的门忽然开了,可能里面的人听到了我们的对话声。那个四十岁左右的男仆站在门旁,对着我面前的这个老年男人恭敬地叫了一声“林先生”。林,这个姓氏
好熟悉,像是听谁说过,可一时却想不起来了。当时的北京,还不像南方的一些城市,开放后称呼中产阶层以上的男士一般都是“先生”。这个男仆称呼他为林先生,我感觉意思上更多的是因为他上了年纪,是一种尊称。
林郑重地对我说:“梦辰叫我林叔叔,你要是不介意,也随着他叫我林叔叔吧!”
他这么一说,我才一下子想起来了,原来他就是梦辰跟我说过的那个林叔叔!我不禁感慨起来,这个世界真小啊。我怎么偏偏这个时候来?早到和晚到半个小时,也就不会碰上他了。林的话说到了这个份上,我也不好意思再强调自己不认识梦辰了。看来他压根儿就没相信我的话,我的脸不禁微微有些发热。
我感到非常难为情,硬着头皮对他说:“我还是叫你林先生吧。”
“好,都可以!到了家门口,不进来坐坐不合适。来,进来喝杯茶,陪我这个寂寞老头聊聊天。”他显得很高兴。
“谢谢!这次就不了,我还有些事。”
“不会耽误你很多时间的,你不想跟我一同聊聊梦辰吗?”
说着,他非常亲切地拍了拍我的肩膀,完全是长辈对晚辈的亲切。他毕竟是过来人,我自以为埋得很深的东西,可能他一眼就看破了。“聊聊梦辰”——这对我来说是个多大的诱惑啊。我的头脑一热,不知不觉地就被他带进了门。
- #25 zjdqcb 发表评论于:2006-5-25 15:3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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院子里多了一颗石榴树,挂满了鸡蛋大的果实。
“这是北京一个做房地产的朋友送的,送来的时候种在大花盆里,我叫人移到院子里,好在移活了。”林说。
“石榴比较好种,果实能吃,也是吉木,北京好多庭院里都种呢。”我只好搭讪。
“等这些石榴熟了我一定请你来吃。”说罢,他又改口道:“也可能是你请我来吃哦,说不定那时候这个四合院已过户到你名下啦。”
看来他是当真了!我不解地望着他,一时不知说什么好。不过,在这一瞬间,我第一次发现了自己的虚荣心。梦辰送我钻石项链时,因为无从估计它的价值,我没有为之震撼。再说,梦辰送我的项链代表爱情。而林要送我的四合院,不过是一个顺口说出的“小礼物”呀!就算他喜欢我,也跟爱情毫无关系。因为连他自己也看出来了,我是爱梦辰的。再说,他还要我随着梦辰一样叫他林叔叔呢。一个年龄是我两倍的梦辰爱上我,已经不为世人所容了,何况一个年龄是我三倍的男人?就算给他爱的机会,估计他也没那么大胆量。
我这么想着,觉得很放心。同时,我也隐隐感到,与林交谈起来,要比跟梦辰交谈得更随意,也更融洽。彼此之间有爱情的男女才会时时拘谨吧?我与林之间有什么呢?什么也没有,最多是他喜欢我这个年轻女孩子,他也不让我厌烦。我们之间的纽带是梦辰,没有梦辰,这辈子我不可能与他碰面,更不可能与他交谈。
一个女仆端来两杯白菊花茶和几只精致的小点心。在我的记忆中,当时的北京很少人喝这种茶,恐怕现在喝的也不多。后来我去南方生活过一段时间,喝这种茶的人就非常多了,只不过这种茶也是有等级之分的。
“经常逛书店吗?”林看见了我包里的新书。
“平时基本上一个月去一次,假期里去的多一些。”
“喜欢看什么书?”
“比较喜欢看文学名著,还有一些艺术家的传记之类。”
他笑道:“咱们两个人的爱好还是有重合点的。我年轻时基本上把中外文学名著读遍了,英文的一定不读译本。现在不行了,偶尔会读一些历史类书籍。这人呢,越老就越想往回看啦!”
“你一点儿也不老,我没感觉到你老!”我并非言不由衷。
他听了之后很高兴,微微扬起眉毛道:“你真会说话,说得我想送你轿车了。”
我也笑了笑。他真有意思,有钱人都有馈赠癖吗?或者他太久没送东西给女孩子了?
他看我笑了,显得很高兴,呷了一口茶道:“我讲话是算数的,说是叫你来坐坐,给你讲讲梦辰的事情,是不会食言的。好了,言归正传!从你刚才站在这门口的神色来看,你对梦辰肯定是一往情深的。我的车子在胡同口停了足足有十几分钟,你都没察觉,可见有多专注。进这个胡同十几分钟了,你还站在门口一动不动。”
我不好意思地低下了头,感觉到脸上开始发烧。
“梦辰跟我说起过你……”
“梦辰都说我什么了?”我很吃惊。
“也只是提过一次,只说蛮好的,身材修长,气质文雅,能弹能舞。梦辰的言语少得可怜,在我面前提到女孩子,还是第一次。”
“你怎么知道他说的那个女孩子就是我呢?”
“那你说我猜对了吗?肯定不可能有第二个!学过舞蹈的女孩子,站姿都跟一般的女孩子不一样……”
我惭愧地低下头,小声说了句谢谢。说真的,可能除了我的沉静与众不同一些,其他方面我从没觉得自己有什么好。我们系里漂亮女孩子多了去,我之所以还能被人一眼就从女孩子堆中分辨出来,可能就是那份一直坚守的沉默吧。
“平常人因为接触不到豪门人家,大都以为男子多么潇洒,豪门女子多么漂亮,实际上并不完全是,有的甚至可以说丑陋。美貌这种东西并不像金钱一样,是富豪们的专利。梦辰的妻子就相貌平平,身上的披挂也都是飞到巴黎买的,价值连城,还是不能把她打扮出豪门贵妇的气质来。她自知才貌上配不上梦辰,心里一直不快乐,加上又是个闷葫芦,一天说不到两句话,一说话就是怨气冲天。你想,梦辰的日子会好过吗?好在她生养了一双儿女,梦辰心里才稍感安慰……”林又说。
我心中的旧伤又添了新创,开始隐隐作痛。原来豪门公子的快乐,似乎比不上那些一人吃饱全家人不饿的流浪汉。
“我最了解梦辰的心,他对你的感情一定是:恨不相逢未娶时。男女是要讲缘分的,你们就是典型的有缘无分。都早点解脱好,不然会苦上一辈子的。”
“恨不相逢未娶时”!就是这句话,击痛了我的软弱之处,泪就这么在一个陌生人面前不争气地在眼里打转。我害怕在林面前控制不住,这一刻,我真有控制不住,就要崩溃的感觉!我得走了,何必把自己的痛苦暴露在林的面前,难道要让林去跟梦辰说,再让梦辰为我痛苦一层、牵挂一层吗?如果梦辰能得到我的消息,我也应该在每一条消息里尽量充填快乐,让他知道我一直活得很好,让他不要对我有过多的挂牵。
于是,我站起身,轻声对林说:“谢谢你跟我说了这么多,我该回去了。”
林微蹙着眉头,似乎很担心我的状态。“你要放宽心,一个人的一辈子不会只有一次爱情,绝对不会的。你要相信我的话,你肯定还会碰到心仪的男人!”
我机械地说着谢谢,嘴角却在失控地痉挛。
林让一个女仆拿了一张名片,接过之后,亲手递给我:“想梦辰的时候打电话给我,我没别的用,起码可以陪着你想他。”
这是多么幽默的一句话!它驱散了我心中的不少阴霾。我接过名片,发现它很奇怪,上面只有一个名字和几个北京的电话号码,没有单位名称,也没有什么头衔。他的名字挺阳刚的,叫林雍泰。
林雍泰很会把握时机,在我把他的名片装进背包时,他问我道:“小姐叫什么名字?能不能把联系电话给我?我今后会经常住在北京,因为投资了房地产。这也是梦辰的主意,说现在来北京做房地产前景比较好。”
我稍微犹豫了一下。名字当然可以告诉他,但我家的电话号码绝对不能告诉他。我妈对我整天疑神疑鬼的,如果发现我与年纪这么大的男人交往,不疯掉才怪。尽管我跟林雍泰什么也没有,也必须防备着些,以免招来不必要的麻烦。于是,我就把宿舍的电话号码告诉了他,并告诉他我只有中午在宿舍休息。
最后,他有些调皮地笑了笑:“爱爱,很有意思的名字。嗯,我可能会经常约你出来吃饭,希望你不会觉得没面子。”
我一时没反应过来,问道:“怎么会呢?”
“我不是年轻大帅哥呀!不过我很安全,暗恋你的那些男生们对我会比较放心。”他一脸孩子般纯真的笑容,把我也逗得笑了出来。
我机械地抱着这个沉甸甸的信封,目光追随着他,直到他消失在朱漆大门外。我怔住了,好一会儿回不过神来。一个非常奇异的念头向我袭来:林不像是个老年人!不止一次地,在他面前我会产生时光交错之感,他的表情话语很像年轻人,总是那样轻松和诙谐,还总是有一些可爱的调皮……
- #26 zjdqcb 发表评论于:2006-5-25 15:4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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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吃东西上,林雍泰跟李梦辰的喜好大不相同。据我观察梦辰爱吃北京菜,因为我们每次吃饭的地方都是北京菜主打。而林最爱粤菜,尤其是非常昂贵的潮州菜。九四年的北京,已经有不少专做粤菜的酒楼,霓虹灯招牌上一般都闪烁着游水活鱼、猛海鲜等字样。但林没带我去过那种喧嚣地方,他总是带我去南城的一家门面不显眼的潮州菜馆。潮州菜以贵著称,因为用料是海鲜居多,如名菜红烧大排翅、水晶龙虾、满园鲍菊、乌鸡炖鱼翅等。我们两人吃掉万儿八千块是常有的事。但林说他吃东西从没想过价钱,那里的潮州菜味道很正,老板和师傅都是正宗潮州人。
在与林雍泰的交往中,我的心海渐趋平静。我渐渐明白了人家常说的那句话:初恋只是一枚酸涩的果子,终成眷属的初恋情人实在太少太少了。初恋,在每个人的记忆中总是最美好的。但无论多么惊心动魄的爱情,结果都会被时光打磨成失去感性与细节的传奇。梦辰已像一棵树一样,在我的心里生根。对于世俗所崇尚的相守,我已不再奢望。
恋爱中的女孩肯定会被人看破的,因为她们还没学会怎样掩饰爱的甘苦。也许,正是因为没发现我在恋爱,这段时间,我妈对我的监控稍微松弛了些。毕竟我是大人了,再加上我爸整天在她耳旁敲警钟,生怕把我管出问题来。所以,在阳光明媚的星期天,我还可以谎称跟同学一块儿郊游购物等,陪林雍泰去打打高尔夫球。林总是亲自驾驶他的宝马车,一路疾驰。林说他年轻时就是玩车高手,妻子只有过一个,从未换过,车子倒是换过不知多少部了。
高尔夫球场似乎是男人的天下,女性历来很稀少,特别是年轻漂亮的女孩子。林带着我,总是能吸引很多异样的目光。那些目光先是落在我身上,接着肯定又会落在林身上。林对我开玩笑说:“谢谢你,每次来打球都能让我收获不少二手眼球!不然谁的目光肯在我这个半截入土的老头子身上停留片刻呀。”
日子平静地过到了隆冬季节,学校进入了紧张的期末复习阶段。
这天中午,林亲自往我宿舍打了电话:“我前两天着凉了,没大注意,现在上呼吸道受了感染,有些咳嗽。”
“去医院看过没?”我赶忙问。
“没有。我准备回马来西亚看医生。”
我觉得挺奇怪的,感冒咳嗽又算不上大病,为什么非要回马来西亚治疗?于是,我毛遂自荐道:“我可以带你去我爸的医院,保证让我爸找到最好的专家给你看病!”
“不了,我还没吃过这里生产的药。我的胃一直不大好,随身带的胃药也是美国生产的。”
我听了他的话,很快明白了他的意思,觉得很窘。
“哦,是这样的。我在马来西亚有自己的私人医生,他最了解我的身体。我会过了春节再回来,误不了三月二十二日为你做生日!”
自从认识梦辰之后,我算是见识了什么叫豪门生活,也算认识了豪门人物,但一直没什么事像林要回马来西亚治感冒咳嗽一样令我震动。北京是我们的首都,北京的医疗条件和水平在我们普通人看来还是不错的。林嘴上没说不以为然,但他的行为已经否定了一切。就好比我们到了贫困地区,生了病,也会对那里的医疗条件和水平表示怀疑,也想回到北京治病一样。我想,这就是社会阶层的差别,不承认它的存在是不理智的。
我长了这么大,还是第一次有男性要给我过生日。我的幸福感淡淡的,甚至有些残缺。能给我过生日的人要是梦辰该多好啊。然而,天妒爱情!这世界上有多少有情人不能相聚,同时又有多少男女同床异梦!好在林除了一半句适可而止的玩笑外,从没泄露出追求我的意思。也许,我与他就是人们常说的忘年交吧?我觉得他喜欢我,只是停留在喜欢的层面上。
一九九五年的元宵节过后,林就准时回到了北京。
我开学的这天,林打电话到我宿舍。相互问候几句之后,林说:“希望你把身份证借我用一用。在你生日那天,我想给你一个惊喜。”
我一时没有反应过来怎么回事,就开始犹豫。可能买举世无双的宝石之类,需要拥有者的身份证?有些宝石举世闻名,所以它流传到谁的手里,世人都有知情权?
“你别怕,我保证不会用你的身份证做坏事,并保证在你生日那天还给你。”
“我是相信你的。”我说,“不过,还是不要送我特别贵重的礼物吧?我受不起呢。”
“这是我的一点心意,你不要推辞了!”他坚决地说,“明天中午我请你吃饭,别忘记把身份证带上。”
三月二十一日中午,林又给我打电话,要我明天去北池子大街的那个四合院吃饭,并且一定要带上我爸妈。理由是他不希望我爸妈误会他的心意,要堂堂正正地给我过生日。
林这么一说,我心里更坦然了,同时也很感激他。都什么年代了,还有男人与女孩子建立纯洁的友谊。
傍晚放学回到家,我很愉快地把林的意思告诉了爸妈。
我爸听后没发表意见,点了一支烟,等着我妈细细盘问我。我妈一定会对这件事追根究底的。
果然,我妈听罢,菜也不洗了,在客厅坐下,警觉地问我:“他是什么人?出身怎么样?”
“他姓林,名东泰,房地产商,出身豪门……”我平静地答道。
我妈听到“豪门二字”,眼睛顿时亮了好多。“你怎么认识他的?他凭什么给你过生日?难道你给了他什么好处?”
“通过天韵认识的。”我撒了个谎,“我没给他什么好处,两个人只是很谈得来。他不用算计金钱,可能认为给我过个生日只是举手之劳吧。”
“他是不是有妇之夫?”
“他妻子去世好多年了,一直没再娶。”
我妈似乎一下子抓住了林的软肋,转脸对我爸说:“一个出身豪门的男人,老婆死了那么多年不再娶,除了身体有毛病,我想不出别的可能了。闷葫芦,别光顾着抽烟,说话呀!”
“不了解情况,我不想瞎猜。”我爸继续低头抽烟。
“对了,爱爱,关键的问题倒给忘了!他多大了?老婆都死好多年了,肯定也老大不小了吧?”
“六十一岁。”
“啊呀,比你爸还大十岁!我说爱爱,你怎么放着年轻小伙子不交往,偏偏喜欢老男人?这个姓林的又比姓李的还大二十岁……”
“妈,你别胡思乱想。”我打断她,“林雍泰在我面前,一直以叔叔自称,性质不一样!他就是怕你们误会,才叫你们一块儿去吃饭的。你怎么还这么盘问来盘问去的?”
“叫叔叔能说明什么?哼!现在不像旧社会,不流行叫干爹啦!你念的书比我多,不用我解释,也知道干爹的意思吧?”我妈冷笑着瞪了我一眼。
我妈的嘴真像刀子,有时会锋利得伤着自己最亲的人。比如,“干爹”这一说,在我的印象中,多指旧社会那些歌女舞女等风尘女子,为了找个强大的靠山,才名义上认那些有钱有势的老男人为干爹,实际上却是被他们包养。而我是她的亲女儿,与林的关系确实仅仅是晚辈与长辈的关系,没有越雷池半步,彼此之间也真没有非分之想。她这么拿我做比喻,实在她伤我的自尊了。
见我低头不语,她又把矛头转向了我爸:“闷葫芦,你看你,一天到晚对爱爱不闻不问,现在好了吧?交往的男人一个比一个年纪大,我看都是你的错,没给她足够的父爱!”
- #27 zjdqcb 发表评论于:2006-5-25 15:4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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尽管我妈不喜欢我与林交往,我爸也表示不支持,但他们还是同意在我生日那天一同赴宴。首先,我是他们的孩子,既然知道我与林交往了,当然希望每次在我与林见面时都跟在身后保护我。他们也想看看林到底是何方神圣,年纪那么大了,对一个女孩子的吸引力竟然不亚于他们所谓的“姓李的”!我妈还强调说,姓林的对我是不是友情,她一眼就能看出来!任何邪恶的男人都逃不过她的火眼金睛!
二十二日傍晚,林派司机把我们一家三口接到北池子大街的那个四合院里。院子里没有什么大变化,但房子里的装修却完全变了样。家具一律是红木材料的,精雕细刻,古色古香。帐幔飘飘,诗情画意,并且色调完全是女儿家的粉色系。我悄悄看了我妈一眼,一向镇定的她却没能掩饰住惊讶。的确,她还是第一次来到豪门之家,相比一般人住的鸽子笼,简直称得上琼楼玉宇了。我脑子里忽然闪现出一个念头,林将房子装修成这样,难道是为了兑现他曾跟我说的那句玩笑话?他要走了我的身份证,难道真是去办房屋过户手续?想归想,在这种场合是绝对不能问的。
我先把林介绍给我爸妈,之后又把我爸妈介绍给林。梦辰见到我妈,紧张得不得了,林却可以侃侃而谈。这,也许就是恋人与非恋人的区别。他的谈话很有分寸,不该涉及的话题一点也不涉及,比如他跟我的关系。话题一直紧扣着医疗问题。我听得出,我妈一直在留意拿住林的破绽,但林的谈话却严密得不留一丝缝隙。
林的宴席是粤菜。因为席间只有我们四个人,每只菜都是用小碟装的,共有十几个。我爸是北京人,很少吃粤菜,林还记得叮嘱保姆把他的调味料盐味加重些。晚饭完毕,保姆又上来一只自制的生日蛋糕,烤得黄黄的,散发着鸡蛋香。不可否认,林很适合家居生活,而梦辰虽然脱俗,却总是显得虚无缥缈。林知道我不吃奶油,叫人特别用各色水果调成花朵,插在上面,非常漂亮。
“爱爱,你看,这只红色的花朵是用火龙果雕刻的。火龙果颜色很漂亮,我怕北京没有卖的,专门托人从泰国买了捎来的。”林微笑着解释。
“那我可要代爱爱多谢林先生了!一般朋友,年龄又相差这么大,能对爱爱这么好,可真不容易呢!”我妈终于找到了能奚落林的空子,忙见缝插针。
“哪里?不客气。爱爱是个可爱的女孩子,我很喜欢她。”林不卑不亢,像是没听出我妈话里有话。
吃毕蛋糕,林走进里间,拿出一只没有封口的大牛皮纸信封,交到我的手里,“爱爱,这是我送给你的二十岁生日礼物!希望你不会拒绝。”
我疑惑地望着他,甚至忘记说声感谢。他一直微笑着,冲我点点头,没说什么。信封沉甸甸,硬梆梆的,不像是装着钱。我下意识地要看看信封里面装着什么,林却轻轻按住了我的手说:“现在先别看,好吗?”
我妈可能是因为看见林按住了我的手,脸上表情很快不再那么柔和了。她轻咳了一声,吓走了林的手。“林先生,既然你跟爱爱纯粹是朋友,送的礼物也应该是光明正大的,不会连我们当父母的都见不得吧?”
不知我妈自己意识到没有,反正我和我爸都听出了她话里的火药味儿。
林听了这话,脸上依旧保持微笑,但话音却变得严肃多了:“对,张太太,我跟爱爱纯粹是朋友。用这个四合院当生日礼物光明正大吧?现在它已经是爱爱的了,我马上就走。如果爱爱需要,几个保姆可以留下来照顾她的生活,工资由我发。如果不需要,你们二位也可以搬来跟爱爱同住。从今以后,我保证不主动与爱爱联络。这样,我算是爱爱纯粹的朋友吧?”
听了林的这番话,我们三个人都惊呆了。还没来得及说句感谢,林已经把手伸给了我。我赶忙站起身,向他伸出右手。两只手在一起握了片刻,他就抽了出去,对我调皮地笑了笑,带着司机出了门。
我机械地抱着这个沉甸甸的信封,目光追随着他,直到他消失在朱漆大门外。我怔住了,好一会儿回不过神来。一个非常奇异的念头向我袭来:林不像是个老年人!不止一次地,在他面前我会产生时光交错之感,他的表情话语很像年轻人,总是那样轻松和诙谐,还总是有一些可爱的调皮……
“爱爱,赶快打开信封,看看里面是什么?”我妈提醒我道。
我这才回过神来,坐在椅子里。打开信封,把里面的东西拿出来,它们是我的身份证、一个房屋产权证、一串大大小小的钥匙。翻开房屋产权证,上面非常清晰地写着我的名字:张爱爱。
多么不可思议!我一夜之间成了身家千万的小富女!相比梦辰送给我的那条象征着爱情的钻石项链,这个象征着友谊生日礼物未免太昂贵了。林真的只是想与我做朋友吗?——在极度的激动之中,这个质疑只是一闪而过。人家都说得很清楚了,从今以后不再主动找我。做人都到这种份儿上了,还能怎么指责人家呢?
连一向沉默寡言的我爸也抑制不住激动,拿着房屋产权证书看了好一会儿,才对我说:“爱爱,这个生日礼物是不是太贵重了些?你觉得呢?”
没等我回答,我妈就皱起了眉头:“爱爱,这里只有你爸妈,你就说实话,这个姓林的占过你什么便宜没?”
“没有!”我几乎愠怒了。
“那我就有点不理解了。豪门人家几百亿、上千亿财产的不算少数,这个四合院对他们来说算不了什么。”我妈疑惑地说,“可随随便便就把这么贵重的东西送给捞不到半点好处的一般朋友,姓林的是不是老糊涂了?”
“爱爱,这姓林的可能是欲擒故纵?”连我爸这么实诚的人也起了疑心。
“闷葫芦,你说该怎么办?这会儿我心里怎么毛毛的?”我妈求助于我爸。
“毛什么毛?你毛是因为你贪财!想要自己不毛,立马把房产证退给他,不什么都干净了?”
“退回倒不必,姓林的可不是姓李的。姓李的那条项链我说什么都要退,因为他对爱爱有企图。可姓林的刚说过了,从今以后不会再主动跟爱爱联系,那咱留着这个礼物怕什么?”
“我是怕姓林的企图更隐蔽!”
“什么隐蔽不隐蔽的!假定你说得对,他是欲擒故纵。好,他现在纵了,咱爱爱不给他机会擒就好了?爱爱完全可以从此与他一刀两断,自己不送货上门,看他还擒什么去!咱们爱爱漂亮又干净,做了他一个老头子这么久的朋友,完全值得送这么贵重的生日礼物!”
- #28 zjdqcb 发表评论于:2006-5-25 15:4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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爸妈讨论得热火朝天,我却深深沉陷在矛盾的思维里。如果林真的是在追求我,他显然比梦辰要聪明、或者说狡猾得多。他把事情梳理得如此名正言顺。他成功地见到了我的父母,并且给了他们足够的信任感。他也使我在完全没有防备的情况下,默默地接纳了他,虽然暂时与爱情无关。而我所爱的梦辰,却一开始就遭到了我父母的极力反对,他很想与我父母做一次深层沟通,却最终没能如愿。可能有人说这跟性格有关,但我却觉得这是命运的安排。梦辰有妻室,这是最大的障碍!这一点使他跟我连朋友也做不成。
二十岁生日这天,我毫不费力地得到了一个非常向往的生日礼物。我把它也看成是命运的安排。爱情之路对我来说总是崎岖不平,但钱财却总是毫不吝啬地落入我的囊中。有个看相的说我长得异常端庄,是富贵命。也许正是异常端庄的缘故,才没有给爱情留个可乘之机吧?那些一生爱情丰收的女性,无不性格风流,柔曼婉转。得到这样一个生日礼物,我是幸福的。这是我20岁时的一个生命传奇,它绝对是可遇不可求的,这世界上也只有极少数女子才有这样的际遇。
我爸妈的讨论告一段落,我妈开始发话,一锤定音。“这样吧,爱爱接受这个礼物!接受不接受的问题就不要说了,浪费时间。现在咱们需要商讨一些具体问题。我看,得先把保姆辞退给姓林的。留着使当然对爱爱有好处,可说白了她们实际上还是为姓林的做工!这样姓林的就有可能跟爱爱藕断丝连。要断就断个干净,以免留下后患!还有,要换掉这里的电话号码,一是防备外人打过来,最要紧的是防备姓林的打过来。还要换掉大门上的锁,防备姓林的还有一套钥匙……”
“我看换锁没必要,这么做也太没人情味儿了!人家既然把房子送出去了,自己还会拿着一套钥匙?那不成私闯民宅了吗?”我爸打断了她。
“你这人,总以为全世界的人都跟你一样好!人心隔肚皮!姓林的万一是个披着羊皮的狼呢?”
我妈这个比喻使我听起来很不是滋味。她确实不了解林,其实林是个心理相当健康的老人,我相信国内没有几个老人像他一样洒脱。
于是我说:“妈,你也不要总是把全世界的人都假想成坏人。一到事儿头上,你那上海人的精明就会伤害到别人,可能你自己意识不到这一点!”
“嗯,我说话是厉害了点!如果我也像你们一样,咱家要是有三个闷葫芦,不被人家欺负死才怪!在有钱人面前,咱们更应该表现得厉害点儿,这是穷人的自尊!现在还没到时候给姓林的盖棺定论,我讲他几句有什么关系?你们以为他送了个四合院,咱们就该对他卑躬屈膝?爱爱,你要特别搞清楚,我希望你嫁入豪门,一开始就不是为了钱,而是希望你在有钱的基础上,享受婚姻的幸福!可能妈太贪婪了点儿,但每个人只有一次生命,只能在这个世上活几十年,所以不为儿女精心设计未来的父母绝不是好父母!”她滔滔不绝地说到这里,不满意地瞪了我爸一眼。
我和我爸都没再说什么。能说什么呢?一直以来,她就是我们家的统治者,当然也是我们的主心骨。我和爸早就习惯了对她言听计从,同时也在思想上养成了一种惰性。她是家庭的重心,把全身心都投注在了我们两个身上,算得上是个优秀的妻子,更算得上是个优秀的母亲。
短暂的思考之后,我妈把一个年龄较大的保姆叫了来,不失礼貌地说:“不好意思,我们爱爱还在上学,来这里住的机会也不多。爱爱不来,你们住在这里也寂寞,不如去跟着林先生继续做事。你们看怎么样?”
保姆显然已得到了林的授意,一切听从我们的意思。所以,她什么也没追问,马上表示同意。她们用很短的时间收拾了简单的行李,就与我们道别。
“如果林先生还没安排好,你们可以在这里多住几天的!不着急的。”我心里有些感伤。
“谢谢小姐好意,林先生会安排我们。”
“我帮你们叫出租车,还是打电话给林先生?”
就在这时候,我妈在后面悄悄拉了一下我的大衣。
“不用麻烦小姐,我们会坐出租车去找林先生。”她们说罢,就走出了大门。
这个四合院里终于只剩下我们一家三口。
我妈的脸上露出一个胜利的微笑,对我爸说:“闷葫芦,你不是要上夜班吗?先回去吧。我跟爱爱把屋子收拾收拾就回去。记住,千万不要把这房子的事告诉任何人!一是做人不能露富;二是避免给爱爱带来流言蜚语。”
我爸叮嘱我们回去路上注意安全,就一个人先走了。
两个人收拾房间时,我妈又非常严肃地警告我:“爱爱,千万千万不能把这房子的事告诉任何人。你们学校那些穷小子要是知道你有这么一处房产,恐怕会一哄而上争抢你。贪恋美色的豪门公子可以原谅,为争抢有钱女人打破头的男人最不能容忍!穷小子麻烦得很,现在你的身价更高了,更要对他们不屑一顾!”
我浑身像是被充进了强劲的电流。这个比喻很恶俗,可我实在想不出比这更合适的了。此时此刻,我对他的怀抱和身体的渴望才真正地爆发了。
- #29 zjdqcb 发表评论于:2006-5-25 15:4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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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年五四青年节,我们学校要举行一次大型汇演,有我的一个钢琴独奏节目。进入四月
,大家就开始了紧张的集中排练。为了确保演出质量,我不敢有一丝懈怠,连舞蹈俱乐部都暂时不去了。
对于林雍泰的感情,我一直很矛盾。我很清楚,他是喜欢我的。一个孤独的老人,肯定希望有更多机会跟我见面、交谈。可是,自从接受了他的礼物,我对他反而有些畏怯了。因为我妈经常给我敲警钟,不要我再与林联系。我能理解我妈。哪个妈妈打心眼儿里希望自己的女儿跟一个老头子打得火热?尽管这个老头子很有钱?如果是一个年轻的未婚豪门公子送我这样的礼物,我妈肯定会喜得眉开眼笑,巴不得我粘住人家不放呢。
在我妈的步步为营之下,林已说出不再主动与我联系的话。如果我也不找他,这层朋友关系必断无疑。要是就这么断了的话,我会不会被他误认为是个赢一把就跑的赌徒呢?好在接下来的日子很忙很忙,根本没时间与他联系。也许,最关键的是我对他没有爱情,他才没有像梦辰一样在我心里占据最首要的地位。先不管他怎么想吧,起码这段时间里,忙,还能作为我不与他联系的借口。
汇演结束后,我准备跟林电话联系一次,他的名片我还留着。系里参加演出的一帮同学准备五号晚上聚餐,我已经征得了我妈的同意。到时候我不参加聚餐,把时间悄悄留给林。由于我妈极力反对我晚上住在学校,我的行动完全处于她的监控之下,非常不方便。
然而,到了五号中午,没等我晚上联系林,中午却接到了梦辰亲自打来的电话!
当我听到他叫出的一声“爱爱”时,禁不住浑身一阵痉挛。心里酸酸的,眼睛里热乎乎的。
“我是梦辰,爱爱。听不出来?”他又强调一遍。
“听出来了……”我的声音哽住了。
“别伤心好吗?我给你带来好消息了。”
“我们……还能有什么好消息?”我一点儿也不信。
“我现在在北京了,刚下飞机。”
“啊?”
“你怎么了?爱爱!我这次电话打错了吗?”
“不!没有!没有打错。”
“我想你了,想看看你!现在你有空出来吗?”
“晚上好吗?晚上温馨一点。”
“你妈妈允许你晚上出门了?”
“不,今晚同学约好要聚餐,我不去了。去找你!”
“OK。六点钟你在学校大门口,等我去接你。”
放下话筒,我才发现泪水竟然流得满脸都是。宿舍女生们显得很兴奋,一个劲儿地跟我开玩笑。“哎呀,心上人打来的电话吧?激动成这样!啊!爱情多么伟大!”她们没有把我逗笑,因为我爱得比任何人都苦,都深。没有人能理解梦辰的一个突如其来的电话对我来说意味什么。我心跳得非常紊乱,情绪也非常激动,想痛快地大哭一场。于是,我离开宿舍,来到无人的操场旁,靠着一棵大树,终于无声地流了一场泪。
我不知道是怎样恍惚地挨到下午放学的。
回到宿舍,我洗了脸,化了淡妆。今天天气不错,气温较高。好在原是准备晚上聚餐的,早上从家出来,穿了一条粉紫色细灯心绒公主裙,长及膝下,挺漂亮的。
29
六点整,我准时来到了校门口,一眼就看见了梦辰的那辆黑色奔驰车。我只觉得双腿涩重,一下子不听使唤了。站在那里,我怔怔地望着车子,痴了一般。很快,车窗落了下来,我看见了梦辰!车子朝我弯了过来,停在了我的面前。
“上来吧,爱爱,我是梦辰。”他这样说道,可真像是对一个痴人说话呀。
“梦……”我想叫他一声,这个梦字却只是在我的喉咙里滚动一下,没有出来声音。
这个名字,我曾经在无人的角落里呼唤过千万次。然而,在他面前,却总是无法叫出口。同时,他的消瘦震惊了我。分手也不过一年的时间,怎么就瘦成这样了呢!
“上来吧,爱爱。”他又轻声说道。我听得出他的声音在微微颤抖。
我这才艰难地迈开脚步,绕过车头,他已经伸手在里面给我打开了前排的车门。
我坐好之后,他把车窗关上了。微微侧过身,目光在我的脸上流连。他依旧穿着西装,结着图案简洁、色彩淡雅的领带。头发修得很整齐,脸刮得很干净。只是这所有的讲究,都无法掩饰他那令人心疼的消瘦。
“怎么一下子瘦了这么多?生病了吗?要跟我说真话。”我焦心地问。
“想你想的。这是大实话。”他说着,右手朝我移了过来,轻轻握住我的左手。
我浑身像是被充进了强劲的电流。这个比喻很恶俗,可我实在想不出比这更合适的了。此时此刻,我对他的怀抱和身体的渴望才真正地爆发了。我多么想让他抱住我,轻轻地抚摸
我,吻我……轻轻在我耳边呢喃属于爱的语句!——现在想来,当时的我很青涩,也很幼稚,所以才有成年之后已不可能拥有的浪漫情怀。爱的浪漫,永远属于心灵尚未遭受风霜的年轻人。而成年人的爱情,剩下的只有欲念和沧桑了。
两个人都在微微发抖。我从模糊的泪光里,看见他的眼圈也发红了。
“别这样,这次见面是好的开始。咱们都应该高兴才是。”他的声音涩涩的。
我这才把目光从他脸上移开,轻轻地垂下了头。
终于,他长长地舒了一口气,松开了我的手,握住方向盘。车子徐徐开动,朝什刹海方向驶去。
北京是北方难得的水城,昆明湖、北海、中南海曾是帝王专有,位于北京老城西北角的什刹海则是一片属于老百姓的水景,由前海、后海和西海三部分组成。沿岸是胡同和四合院,周边的王府和名人故居散发着浓郁的京味。宋庆龄、梅兰芳、郭沫若等名人都在什刹海的四合院里居住过。
车子停在了西海的一个青砖灰瓦的四合院前。站在门口,西海风光尽收眼底。
“狡兔三窟,这也是我的房产。”梦辰对我说。
我忽然想起了北池子大街那个四合院,非常窘迫。“哦,林先生把北池子大街那个四合院送给我当生日礼物了。它是你的吗?”
“是谁的不重要。只要林叔叔高兴。”他轻描淡写地说。
“他送我之前告诉你了吗?”
“说了。他说你喜欢它。”
就在这时,一个中年管家把门打开了,恭敬地请我们进去。这是个典型的二进式四合院,取暖、洗浴、通讯、空调等现代化设备一应俱全。外院由北房和东西厢房构成。
进入垂花门,就是内院。我看到正房门前两棵繁花似锦的海棠树的一刹那,去年今季属于我和他的浪漫就铺天盖地袭击了我。一年了,整整一年了!时光是如此无情,是不肯为任何人停驻的。他在给我的最后一封信里曾写道:“你就是我心中的一朵海棠花,在我的庭院里,静静地开,静静地落,让我默默欣赏,默默回忆,足矣。”世事难料!谁能想到,两个人又在另一个春季再次相见?谁能想到,被人为扼杀的爱情又忽然复苏?他又给我带来了还未舍得解封的好消息?
正房门上垂着编织精致细密的竹帘,可以遮挡视线,还可以遮挡飞虫。
厅堂一侧放着一只高大的陶瓷花瓶,里面插着海棠花枝。梦辰又牵住了我的手,来到海棠花前,摘下了一簇,放在我手里。我不禁想起了两句诗:去年今日此门中,人面桃花相映红。只需把桃花改成海棠,这首千古传诵的好诗就是我跟梦辰专有的了。
此情此景,跟去年没有区别。但是,两个人的思念却远远超过了去年。他不是想我想得消瘦了吗?我对他的想念不也一样强烈吗?多少回梦里相见?我已经记不清了。即便跟林雍泰交往期间,我何尝不是时刻想着他、拿林与他对比来着?只是我这个人天生怯于宣泄,善于忍耐罢了。我的心为他死过,可我对他的思念却一直像热带雨林一样郁郁葱葱!
两个人站在花前,用深情的凝望,雕刻着眼前这美好的恋爱时光。周围的空气越来越稀薄,我几乎要窒息了,梦辰的呼吸也越来越重。终于,他抱住了我,嘴唇贴在了我的嘴唇上。他的嘴唇没有很用力,却像个吸盘一样,紧紧地使我无法挣脱。其实我根本没有想到挣脱,渴望这样的情景已经数不清有多少次了。一种甜蜜与惶恐交织的眩晕控制了我,我浑身的骨头像是被人抽走了,八爪鱼一样把他箍得紧紧的。
两个人像喝醉了一样摇摇欲坠,就这么互相紧抱着,嘴唇相互吸附着,挪到了红木沙发旁,瘫坐在沙发里。
最后,还是他控制住了局面,嘴唇先离开了我。同时,他坐正一些,把我的头抱在胸前,双手不停地在我腰间和头发上摩挲。
“对不起,爱爱,我不该这么冲动的!”他的呼吸还是很粗重,在我耳边轻声说。
“别说对不起,我心里真的是想任你要呢……”
“可不能这么想!”他嗔道,“咱俩多不容易啊!我必须先把你放在红地毯上,而不是床上!如果我只是觊觎你的身体,还会这么痛苦吗?还会被折磨得瘦成这样吗?你也应该清楚,我这样的人,想得到女人的身体并不难。我活了大半辈子,遇到你之后,才明白真正可遇不可求的,是爱情,一尘不染的爱情!”
我偎在他的怀里,什么也说不出来了,只是不停地流泪。像这样偎在他的怀里流泪的机
会能有几次?时间能有多长呢?一个人漫长的一生里,把拥有爱情的时光全加在一起,占据生命的时间份额又有多少呢?我该好好珍惜,好好享受,好好听他的心跳,好好闻属于他的味道……
“……上次离开你回到美国后,我发现自己犯了大错误。瘦成这样,就是因为夜夜失眠。年轻时候,只是顺从父母之命,结婚生子,并没有特别渴望过爱情。我承认,我对现有的婚姻是不忠的。正是因为有机会接触妻子之外的女人,爱情对我来说更不重要了。不喜欢这个女人,可以再换一个。” 他将下巴抵在我的头上,缓缓地叹了一口气,“可自从认识你之后,我才明白这世界上还有一个女孩子不是我随便就能丢掉的!我想,这就是爱情吧?有人一生能拥有多次,有人一次也得不到。谢谢上天把你给了我,没有让我做一辈子的爱情门外汉……”
我的眼泪流得更凶了:“梦辰,你把我带走吧?藏在一个地方,我能像天韵那样等你!今天之前我还不想那么做,现在想了!”
“对不起。以前做下的荒唐事,我会处理好的。”他轻轻地拍着我,“别瞎说,我这回会把你堂堂正正娶回家,让你堂堂正正做李太太的!”
“那……你能离得了婚吗?你要是提出离婚,你妻子会痛苦吗?”我心里很不乐观。
“反正都是苦。只不过跟婚姻存在时的苦稍有差别罢了。”他说,“经过我一年的努力,值得庆幸的是,她已经同意协议离婚了。我这次回来,要告诉你的好消息就是这个!”
“你受她们家族的刁难了吗?受了好多苦吧?”
“过程总是过程,我要的是结果。哪怕被扒掉一层皮,只要我还活着,得到你,就有动力重整旗鼓。”他爱怜地望着我,“你并不是个拜金的女孩。我就是从此什么也不做,现有的财产也能完全满足你的需要……还有,也够咱们生养上两个孩子……”
梦辰的话像蜜糖,像清流,使我深深沉醉。我不知这种华丽的憧憬,算不算是一种隐形的承诺。反正梦辰就是我的陷阱。没有办法,看见他,我就是跟看见别的男人感觉不一样。这也许就是人们所说的天意吧?上天把我跟他配成了爱情的对子,我们这一辈子也只有爱上彼此的可能了。就像罗密欧与朱丽叶,像梁山伯与祝英台,就是把命搭上也必须要保全爱情的纯洁。每一对苦恋的男女都必须先做爱情的祭品,最终才能涅槃吧。
- #30 zjdqcb 发表评论于:2006-5-25 15:4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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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一会儿,一个保姆隔着竹帘,轻声说:“李总,餐厅把菜送过来了。”
“哦,那就摆上来吧。”梦辰应了一声。
“为什么在餐厅订菜?自己家随便做点不好了吗?”我有些过意不去。
“听说你爱上了粤菜,家里的厨房不会做,我就在外面订了些海鲜。”
“啊?是林先生对你说的吧?”我窘得不行,“我也爱吃北京菜的!什么都可以吃,没那么娇贵。”
“家里的厨房连北京菜也做不好。我很少来这里,请的师傅也不如北池子大街那边的好。”
“真不好意思,我没有留住那边的师傅……”
“没有关系!爱爱,你以后跟我不要太客气,不然怎么过成一家人?”他笑了。
我害羞地低下了头。虽然总是梦想着拥有他,但“过成一家人”是个什么概念,我却无法想像。跟他朝夕相对、同吃一锅饭、同睡一张枕?跟他堂堂正正地出现在人前、不再像现在一样躲躲闪闪?跟他生儿育女、共赴白头……
梦辰松了松领带,拿过一片纸巾,帮我拭干脸上的泪痕。之后,又用手抚平我的头发。两个保姆进来摆菜,他也不避讳。牵着我的手,走到厅中央的饭桌旁。这回他坐北朝南,并让我坐在他的右边。不再像以前吃饭那样,两人相隔楚河汉界了。
希望在前,两个人的心情当然明快了许多,就一杯接一杯地畅饮红酒。
眼看都喝得半醉了,梦辰才和我干了最后一杯,点上一支烟。他微微低下头,抽了两口之后,眉宇间似乎爬上了一缕忧愁。
很快,他又抬起头,看了我好一会儿,才说:“爱爱,能不能答应我,暂时不要去北池子大街住?如果你需要清静,我可以把这个四合院送给你。”
“不!不要都送我这么贵重的礼物,我受不起的!”我真的害怕起来,“如果你不喜欢,我可以把北池子大街那个四合院还给林先生。”
“这倒不必。他喜欢送你,就满足他吧,不过是个小礼物。”
“你在担心什么?能告诉我吗?”
“等着我离婚的消息,暂时不要跟林叔叔交往。”
“他……林先生说他跟我是忘年交,只是朋友。他还跟我讲过你的故事呢……”
“这都不能说明什么。”
“他很清楚我们相爱!”
“是的,我跟他说过你。”他顿了顿,又说,“可他很任性,也明白告诉我,他喜欢你!”
“喜欢?他喜欢的意思是……”我真的傻了,“林先生都说好了,从送我礼物那天起,再也不会主动跟我联系。难道,他又跟你单独说反悔的话了?”
“哦,先不说他吧。你还不如我了解他!在等到我离婚的消息前,按我说的做,好吗?”
我疑惑看了他好一会儿,才点了点头。
晚饭吃毕,两个人坐在沙发上喝茶的时候,梦辰又对我说:“这次回北京我只能住几天,还要处理一些业务上的事情。等明天晚上,我想去见你父母一面。把我就要离婚的消息告诉他们,让他们早一天对我改变印象。特别是你妈妈,对我的印象是不大好的。”
“跟我去我家见他们?”我很吃惊。
“你先跟他们打个招呼,帮我当当公关。”他笑道。
“我家跟你这四合院比起来,很狭小的,也很寒碜。还是在外头见面吧?”
“都快变成一家人了,你怎么还担心这个?如果我在意女方有多少钱,还离婚干什么?我捐助过不少穷人,进过他们的贫民窟,尝过他们的食物。穷人大都很善良,他们只是没有钱。”他笑了笑,又补了一句,“如果他们喜欢,可以搬去北池子大街住,那里宽一点。”
大约晚上十一点半时,梦辰开车把我送到了家门口。
他停下车,与我握了握手,笑道:“好女孩一定要在午夜之前回家,不然就会现出原形……等我再电话约你!”
我下了车,看着他的车子消失在岔路口,才转身朝家属大院走去。好女孩要在午夜之前回家,这不是《灰姑娘》的故事吗?灰姑娘一身漂亮的行头都是魔法师变成的,超过午夜魔法就不灵了,灰姑娘就会被打回原形,失去王子的爱情。童话中设置这样的悬念,目的也就是让小孩子懂得出门一定要记得回家吧?梦辰说这么一句话也许是无意的,却暗合了我在他面前的身份,一个不折不扣的北京灰姑娘。这多么有意思,又多么令人不踏实啊。
我没有及时把与梦辰重逢的事告诉爸妈。这事一被我妈知道,家里肯定会炸开锅的。而我现在特别需要安静,安静地回味今天与梦辰说过的话,当然还有人生第一次与男性的肌肤之亲。真正的爱情是自私的,自私得不愿被人知道,怕人分享、怕人破坏,只想深深地在心里藏好。
我的初吻发生在二十岁。对于现在的女孩子来说,这个年龄有些老了吧?与我一样崇尚爱情的女孩子们,你们的初吻发生在多少岁?在我自己看来,发生在十六岁比较理想,也更加浪漫一些,十六岁历来是被人称为女孩的花季。但十六岁绝对不适合对男性交出身体,交出之后等待你的绝对是难以下咽的苦果。
不过,尽管我的初吻来得晚一些,我还是感到了幸福和满足,因为我把它实实在在地给了自己深爱的男人。